海鸥别叫啦。

“我不是来当英雄的,我是来揍你的。”

我在天堂门口开分店 Ⅱ

再次介绍,我叫Bartley,一个死去的华裔商人,于心有愧拒绝了神明上天堂的邀请,过门而不入,作为牧师,身处黑暗中聆听亡灵的祷告。

最近似乎被什么东西盯上了,不清楚是鬼还是别的,徘徊在附近,被砸饭碗抢饭碗或者强行驱逐,对我都是不利的,这成了我不安的源头。我决定抓住他,查明究竟。


意外的是,他先我一步,自己找上门。那是一个六七十岁的鬼老头,行动敏捷,精神矍铄,若非阳寿已尽,魂魄飘荡,还以为哪个活人误闯鬼门关。

“我要入伙,”他说,“我喜欢你的工作。”

连续几天的窥视,就为跟我说这么一句话?我想不通,见他浑身散发着一种不容置疑的上位者气势,我又犹豫了。

“可以,按规矩来,”我作出退让,“讲讲你的故事。”

“你不认识我?”他奇道,“听着,我是Elvis先生,你应该读过我的鉴赏作品,毕竟编在教科书里。”

我没什么印象,试探道:“您是作家?”


“不,怎么可能,”他哈哈一笑,“我是这个时代最伟大的鉴定家。”

“文物鉴定?”我接着问。

“不,又错了,是鉴抄,任何复制粘贴的文字,画作,各种艺术品,包括模仿,借鉴,都逃不过我的眼睛……好了年轻人,我们开始干活儿吧。”

“关于你,我想知道更多。”我模仿他的语气,斩钉截铁道,“天堂就在这儿,为什么不进去?”

他觉察我不好糊弄,索性开门见山:“抱歉偷听过你们的谈话,和你一样,我有罪。”


“我冤了人,”Elvis先生面露苦涩,“我15岁就有异于常人的鉴别天赋,过目不忘,50年来从未出错,直到有一天,他们找到我,怀疑一本当红读物抄袭了小众名著,询问我是否属实。你知道的,我不能瞎说,便回复他们给我几天时间。谁知这惹怒了一群网络喷子,有人还扒出我在去年和前年推荐的书单上均出现了这两个作品,甚至说我一定是为了包庇当红读物的作者,说我收了封口费,势必要给小众名著讨回公道。我这里只是骂一骂倒还好,过段时间人们就会忘记,那个身处风口浪尖的作者就倒霉了,快递寄血淋淋的刀片,门口砸臭鸡蛋,合作被迫解约,每天收到的消息都是让他去死,硬是把人折磨进了精神病院。”

“有个问题,”我插进话,“那么多人以你为风向标是事实,难道没有一个人用自己的眼睛去分辨吗?”

“或许有,不过话语权太弱了。而且,你低估了舆论的威力。”他补充道,“一个人面对洪流的呐喊哪怕句句真理,都会被视为唱反调的异类,终将被淹没。当我作出真正的判断,已经是很久以后,太晚了,再说什么都无法挽回。”

“于是你什么也没说。”


“是啊,我很后悔,这将成为我毕生的污点,我绝不允许”Elvis摇摇头,“不妨再告诉你,之前我根本没看过那本小众名著,绝大多数人也不会对它感兴趣,又臭又长,一看就想打瞌睡。推荐书单是我口述,助理打错了书名,才误把它发布到网上。”

“但我总不能说,伟大的Elvis先生没读过名著吧。”

神明送来一枚水晶球,里面装着我阔别已久的人间。

山林旷野,袅袅炊烟,阳光照耀着一座华丽的墓,墓志铭上写着:著名的鉴定家Elvis先生长眠于此,一生坦荡,毫无阴霾。


“我同意了,合伙人,”我向他伸出手,“合作愉快。”

他沉浸在刚才的心情里,一时没反应过来,错愕道:“什么?”

“你当这里的老板,留下来,我要在你隔壁开个分店,”我笑道,“尊贵的Elvis先生,请开始工作吧。”


我走到隔壁,哦,隔壁除了一面落地镜,什么也没有,空旷极了。然而,那个一直跟着我的东西,好像又来了,我确定这次不是Elvis。

“嘿,你在张望什么?我要向你祷告了,一看就是新来的吧。”我透过镜子,见一个半大的毛头小子正冲我嚷嚷。英年早逝,能有什么遗愿呢?这勾起了我的好奇心:“当然是看你——说吧,我在听。”

“Ryan Clinton,叫我Ryan。”那少年红发微卷,不像是染的。五官极俊俏,蓝眼深邃,想必生前迷倒过许多人。


“好的Ryan,让我猜猜……你喜欢画画,对么?”

“先生,你一定在开玩笑吧!”Ryan语无伦次道:“什么画画,见鬼的,那是什么!不可能,我怎么会碰那种东西!”

“是么?”我盯着他的蓝眼睛,捕捉到一丝莫名恐惧,“看看你的皮鞋吧,最尖头的部分,掉色了。”


——那是常年被颜料沾染而侵蚀的颜色,我绝不会认错。

“好吧,”他不再争辩,“我会画那么一点,但你别想让我给你画,我最讨厌被利用——像一个任人宰割的工具。”

“我对你的画毫无兴趣,我想知道的,是你为什么那么抵触?”


“因为总有人,把他人的举手之劳看成理所当然的事,”他似乎想起一部分不愉快的回忆,表情慢慢凝重起来,“我是个绘画天才,他们都这么说,让我不停地画画来佐证这个观点。这没什么,我对画画本身并不抵触,并且,乐在其中。但是,这不代表我愿意做免费的劳力。黑板报,宣传册,绘本,画集……每天都有人找我画肖像,甚至把我没保存好的手稿偷去卖,就连我生病了,我那个乡巴佬姐姐Yana还想让我画那狗屁的麦田!”

“你要学会拒绝。”我建议他。


“拒绝?而后不知道在他们嘴里被编排成什么样子,装清高?耍大牌?势利眼?随便什么吧,如果一开始没人知道我会画画,也许,我的苦恼都会消失,你说对吗?”他声音闷闷的,一头靓丽的红毛也耷拉下来。

“可你已经死了,没有鬼认得,”我说,“至少我不会让你把我被广告牌砸瘪脑袋的样子画下来。还有,我刚刚得到了一些你去世后的信息,不是所有人都把你的举手之劳看成理所当然的事,至少我不认为。”


水晶球亮起,画面显示出一张新闻报纸,头版头条上的题目:《天才少年画家离世,遗作竟值百万》。没等我细看内容,画面一转,某个破旧棚屋紧挨着农场,Ryan瞪大了眼睛,他那些被人挂出来拍卖的画,居然整整齐齐地堆在棚屋里,一张不少。

一片金色的麦田之中,老Clinton瘫在摇椅上,身旁有个红发女孩,他对女孩说:“Yana,找到你弟弟Ryan了吗?”


“找到了,爷爷,去城里上学以后他很忙。不过,我听说请他画画就能见到他了。”女孩欲言又止,最终把手里的报纸藏进衣兜。

“不,我不要耽误他学习,但愿他有空的时候,给我打个电话。”老Clinton闭上眼,呼吸声又减弱几分。


从我们的视角,可以查询活人的寿命,可怜的老Clinton,剩下不到三天了。

我本以为Ryan需要一点时间来消化这些信息,他却问我:“你介意我把你的地盘重新装点一下吗?”

我愣了愣,随即明白他的用意,他们爷孙俩,很快就能相见。

我拜托神明送来颜料和画笔,接着郑重地交给他:“我的荣幸。”


处理完Ryan的事,那种阴魂不散的感觉依然存在,到底是谁呢?

就在这时,我听见隔壁传来Elvis先生的咆哮:“我的天呐,你疯了吗!停下,快停下!”

Ryan暂替我照看这儿,我赶到隔壁主店,撞见了前阵子风头正盛的知名女演员Anthea。她挥舞着一把桃木小刀,下一秒,就扎向自己的脸。

我认得那东西,因为我老妈给我讲过,一种神秘的东方玩意儿,没想到落在西方也成了辟邪之物。


“女士,请你放下,那东西会伤到我们。”我忍着周身的不适向她靠近。

“你们?不,我没想伤害谁,我只是讨厌我的脸。”

“……”这话让我们两个大男人面面相觑,一时不知道怎么接,还觉得她挺欠打。


“多么漂亮的脸蛋,多少女人梦寐以求啊,我鉴定它是纯天然的。”Elvis先生开口缓解尴尬气氛,却适得其反。

“漂亮有什么用,你知道它给我带来多少麻烦?”Anthea十分不悦,“在学校里,她们孤立我,说我只会勾搭男人,说我浑身上下动了三千刀才这么美,说我爸爸是高官才能上国际一流学校,后来我参加校园歌手选拔,被星探发现进入娱乐圈,他们说我只适合演戏没必要唱歌,说我是攀上金主才能一路顺风顺水,说我不是科班毕业演技稀烂全靠强捧。”

“他们说什么,你就信了?”


“当然不,稍微打听一下,就知道我父亲只是个小餐厅的主厨,对我抛橄榄枝的人不少,但我拒绝了,不然拿到的资源是现在的三倍,会把他们气哭吧。”Anthea把玩着桃木小刀,她的魂魄变得逐渐透明,声音也飘忽起来,“我从小就是目光焦点,二十六年活在聚光灯下,可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。”

我大概听懂一些,“从我的角度看,你也改变不了。”


“是的,资本家不会轻易放我回归普通人的生活,所以我逃了。脱掉一身赞助商给的名牌,带上帽子口罩,蓬头垢面,混进人潮里……然后引起了骚动,引来的只有闪光灯。”Anthea扯了扯嘴角。

“毕竟你实在太好认了。”我客观评价道。

“对,后来我买了一堆零食,把自己吃胖。结果,胖的只有身材,脸完全没变。你猜娱记怎么写的?Anthea暴饮暴食,疑似被富商抛弃。”

“你不要看那些恶评负评,多看看你的支持者,我被人攻击的时候这么做,挺管用的。”Elvis也提出建议。


“我的粉丝大多数是颜粉,美貌至上,每当我被攻击,他们不澄清也不反驳。回应一句话,美就完事儿了!有时候真想告诉他们,我最大的错误,就是长了这么一张脸,没人知道我是个歌手,人们看不到我背后的努力,还要为此承受巨大的恶意,我受够了。”

“美丽真的有错吗?”我反问她,趁机夺下并丢掉她的刀,笑着说:“请跟我来。”

我带她走进我的分店,站在唯一的一面落地镜前,重复道:“美是否有罪?”


镜面升腾一阵薄雾,水分子迅速凝结成水珠一颗颗滚落,魔镜显现出一个哭脸,雾气消散,留下一行回复:

“Never live like you hate.”


“活成你喜欢的样子,美便无罪,”我解释道,“不能因为有人孤立,就否定世间真正的友情。站得越高,所承受的流言蜚语越铺天盖地。能笑到最后的人,须有一颗强大的、跃动的心脏。演艺圈是你的牢笼,可喜的是,你解脱了。这里随时欢迎你,歌手Anthea女士。”

“我能举办演唱会吗?我现在就想高歌一曲!”Anthea脸上浮现出前所未有的雀跃,激动得像个孩子。

“不扰民的情况下,完全可以。”我点点头。


水晶球再次亮起,本以为会出现Anthea的故事,我却在微光中,看见了我的母亲。

母亲是华人,我跟着她生活十八年,接受东方教育,成年后到西方留学经商,定居波士顿。

原先我不信鬼神之说,人死如灯灭,但我的母亲信仰佛教,相信生死轮回,多行善事积聚福报,潜移默化影响着我。她每个星期都要去庙里烧香礼佛,每次拜完佛,就会给我带一颗芝麻糖,我吃着糖,帮她洗菜切菜,然后等一顿有家乡味道的饭。可惜庙里求得的平安福堆成了小山,还是白发人送了黑发人。波士顿没有家乡味道的饭,也买不到那个牌子的糖。


她说她留在那里,那个男人一定会遵守承诺来找她。看在她的面子上,我姑且称其为“父亲”。

事实上,我只见过他两面,一次是抛妻弃子与颜料为伴的决绝背影,另一次,是如今阴阳两隔,他陪着两鬓斑白的母亲一同拜佛。


母亲脸上挂着笑,父亲替她挽起衣袖,在庙内诸多信徒中,俨然是幸福的一对。谁知母亲忽而起身,父亲面露焦急,忙问她怎么了,她说:“我忘记回家给儿子做饭了,你怎么不提醒我呀?”

“你忘了吗,今天Bartley和朋友出去了,吃的糖醋鱼。”父亲笑着哄她。


我看着他们,心中无端生出一丝异样,不等我细想,更离奇的事发生了。

“他是谁啊?”Anthea和Ryan指向我身后,齐声问。

直觉告诉我,连日尾随困扰我的东西,终于显形了。


我毫不犹豫地转身,看见了我的父亲。


然而,水晶球里人间那个一模一样的男人,并未消失。


To be continued...


——《我在天堂门口开分店》ⅡMist(迷雾)

个人原创|济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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