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叫Bartley,一个死去的华裔商人。主动放弃了入天堂的机会,成为门口分店里的牧师。
在职第三周,我看见了两个父亲。一个活在人间,与我母亲是神仙眷侣;而另一个,化作死鬼,尾随多日,在我眼前显了形。
我后悔了,我说,我要去天堂。
现在,立刻,马上。
神明警告我,路是自己选的——被访客投诉,将受到诅咒,会下地狱。
死都死了,我没在怕,和店里的新朋友们简单交代一下,就打算离开这里。只要别让我看见糟心的东西,什么都好。
我不会让你为难,Bartley,那个死鬼老头对我说。
你的到访,本身就在为难我。我脱口而出。
这个老头来自英国,年轻时有几分俊俏,不远万里跑到中国祸害我母亲,婚后生我却不养我,导致我整个童年被同龄人取笑是“没爹的孩子”。其实我有爹啊,只是回家娶了个有钱漂亮老婆,只是在英国皇家艺术学院安安稳稳做他的油画系教授。谁相信啊,他们都嘲我是个做白日梦的骗子。
我妈说他会回来,他承诺过她,在我看来就像画了一个饼,她从我牙牙学语等到我漂洋过海定居波士顿,从傻姑娘等成了两鬓斑白的傻阿姨,她一直等啊,等到我意外去世,白发人送黑发人,自己患上阿尔兹海默症,都没有等到他。
我死以后呆在天堂门口,他来了,我不确定母亲身边那是人是鬼,向神明求助。
神明只说,他们是同一人,便缄口不言。
我思索一番,想到一个折衷的法子。
你发誓,让活着的那个一辈子对我妈好,不许搞小动作伤害她,我命令他,别的事都听我的,同意么?
他固然有错,但我没必要为了报复他而下地狱,相反的是,我要确保我妈的安全,确保她余生幸福美满——尽管虚耗过数十载光阴。做完这一切,再让他自己下地狱。
死鬼老头同意了,几乎在我话音刚落就点了头。
那好,我对分店里的伙伴们说,美丽的歌手Anthea女士,你可以去隔壁Elvis先生店里筹备演唱会了。Ryan宝贝,你的外祖父老Clinton也在隔壁等你,快去见见他吧。
支开旁人,店里剩下我和他。
至于你嘛,既然答应听我安排,那就替我干活,我要去别的地方办点事。我吩咐道。
“你还会回来吗?”他问我。
“哦,当然。”我答他。
这里是我下岗再就业的地方,我凭什么拱手让人?他真是蠢到家了,回不来的人,是他才对。
就这样,我在神明的默许下,堂而皇之翘了几天班。
不出所料,由于他不懂这里的规矩,遭到客诉,待我归来,已经下了地狱。
我没心情可怜他,面前这位投诉他的客人,非常棘手。
她一直哭,无法正常沟通,我调取了她生前的部分个人资料。
温莎王朝英国皇室的私生女,年龄和我妈相仿,但保养得很好,都说西方人容易显老,她看起来像四十多的,比实际年龄年轻了十几岁。
我无意窥探皇室隐私,人是回来了,却尚未申请复职,所以即便她有什么仇怨迁怒于我,也不会跟死鬼老头落得一个下场。
水晶球微光闪动,我看见人间的父亲正带着母亲拜完佛,正要去放河灯。
今天是元宵节,从前每一年的元宵我会陪着妈妈过,今年成了别人。她笑得很开心,身边是谁,好像也没差。
奇怪,我干嘛计较这些。
河灯顺着水流蜿蜒而下,我没看清他们在纸上写了什么心愿,但我读到了那个男人的口型。
阿门,
希伯来语,
意为“诚心所愿”,
重点在于,
他是基督教信徒。
一个人不能同时信主又信佛,
我抓到了另一条小辫子,
他背叛神明。
身旁的英国妇人也在看他,眼神中带着浓稠的恨,质问我,我前夫他怎么还没死?
这个女人,正是我父亲回英国后娶的妻子。
您怎么也在这儿?我反问她,语气里带着几分不屑。
我被我前夫害死,她说,他侵占了我的财产祭神,我来送他下地狱。
好乱,我理清头绪,这个妇人是我妈的情敌,在报复死鬼老头这件事上又和我达成了统一战线,亦敌亦友。就算生前跟我妈抢男人,死在最爱的人手里,人财两空死于非命,也得了报应。
我带她来到店里唯一的魔镜前,出于好奇心道,你有什么生前尚未解开的心结,它会公布答案。
接着,我最期待的一幕发生了。
妇人上下打量着那面镜子,面上有些疑惑,嘴巴倒很实在。
“魔镜,魔镜,我丈夫最爱的女人究竟是谁?”
薄雾再起,镜面流转过一道华光,雾气久久不散,正中央留下一个女人的名字。
不属于温莎王朝,不依附英国皇室。
它是由三个汉字组成的中文,是我的母亲。
魔镜可以不答,但不能说谎。
我惊讶得张大了嘴巴。
反观当事人,她面色如水,仿佛只是对着镜子问了句:今天你吃了吗?
我开始感到恐惧,万一她一怒之下把我的破店端了呢,店没了不要紧,大量访客排长龙,客诉激增,我和我的伙计们都得凉凉,说不定又要在地狱碰见我那死鬼老爹,想想就晦气。
出乎意料的是,她伸手拍了拍我的肩,云淡风轻道:“你和你父亲长得真像。”
说完走出分店,和绝大多数访客一样,飘飘然去了天堂。
她没有任何出格举动,我却觉得自己死里逃生了一回。她毫不犹豫地将那人送下地狱,又给了神似他的我一条生路。这个女人,太难琢磨,我看不透。
晃神的工夫,我似乎听见了死鬼老头的声音。
没错,还真是他。
死后世界的各种怪事都没把我怎么着,这一次,我是彻彻底底地震撼了。
骗.婚,抛.妻.弃.子,重.婚,杀.妻.夺.财,背叛神明,还有那半人半鬼的巫.蛊之术……
他的罪名数不胜数,这般道貌岸然的伪君子,从地狱回来了!
我像丢了魂儿似的跑去跟我的伙计们说,Ryan不解,Elvis先生向他解释。
你忙于画画,也许没注意过《圣经·马可福音》第9章48节记载:在地狱,他们的虫是不死的,火是不灭的。因为是灵魂的存在,所以,人下地狱后不可能继续自杀。不过,地狱的受苦程度可能与在世为人内心的亮光(上帝启示其所能知道的上帝的事)并自身罪的程度有关。但是,上帝为罪人提供了一条逃避地狱之路,就是悔改信福音,即接受耶稣基督作生命的救主,就必罪得赦免,不至灭亡(地狱),反得永生(天堂)。
莫非他是为了赦罪才改变信仰?
很快我否定了这个猜想,罪大恶极的人,主也不能原谅。
答案指向了最不可能的可能——神明认为他无罪,或者,他本就无罪。
这个人所犯下的罪行,一桩桩,一件件,证据确凿,怎么可能呢!
我想立刻同他对质,想问他为什么同时存在于天堂和人间,想知道他如何从地狱回来却安然无恙,想探究他的过往,想再次确认,他是否有罪。
神明没给我这个机会,忽然造访,阻挡了我的脚步,然后,我什么也记不清,就陷入了深深的睡眠。
我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,梦里有个俊朗的男子为了追寻真爱,拒绝联姻,叛逃家族远渡重洋来到异国他乡。
那时那地的人们并不富有但热情友好,即使语言不通,他也能找到一份维持生计的工作,就是在路边给人画画。很快,他遇到了愿意一生守护的女人,用尽各种法子讨她欢心。表白那天,给她画了肖像附赠一顿玫瑰花,她却说,谢谢,我很欣赏你,不过不能和你在一起,我怀了别人的孩子。
男人很惊讶,他写下蹩脚的中文告诉女人,如果你还爱他,那我祝福。如果你对他没有留恋,我会把这个孩子视为己出。
他们结婚了,和千千万万夫妻一样恩爱,没有人知道他不是孩子的父亲。
三年后,男人的家族派人找到他,勒令他必须回去完成家族联姻,否则就对女人和她的孩子下手。
男人无奈,和女人解除婚约,承诺自己如果有万分之一的可能,一定回来找她。
后来一去就是大半辈子,他做回了他的富家公子哥,成为英国皇家艺术学院油画系教授,却跟丢了魂儿一样,终日把自己关在画室里,与颜料为伴。
几天前,他名义上的妻子去画室探望,踩到门口的颜料不幸滑倒,又刚好碰上赶来的男人,手里的裁纸刀直接戳向她的腹部。女人身患血友病,流血不止,等医生赶来,已经身亡……
这个梦完全颠覆了我的认知,一些我从未深究过的疑团,也变得豁然开朗。比如我在美国读书时曾资助我的好心人,比如一个人如何一半活着一半死去,比如我为什么可以呆在天堂门口赎罪……
梦的最后,我看见了我的第一位访客,那位为花殉葬的作者,他站在漫无边际的玫瑰花园里,俯身问我:“先生,你闻到花香了吗?它们开得多艳啊!”
香气扑鼻,我正要回答,小男孩Joe拉着妈妈的手,“嘿,这不是Bartley先生吗,你怎么躺在地上呢?别忘了下周来参加我的生日派对!”
我刚站起身,又被什么动物扑倒了,我见过它,是照片里的导盲犬Bonnie。
它的主人不好意思地抓了抓头发,“先生您别介意,我的女朋友只是太激动了。”
“噢,哪儿来的狗?”话音来自我的老伙计,那个和我一起喝酒被广告牌砸死的气象员,“Bartley,你小子走大运啊。”
“什么?”我被突如其来的一切搞得不知所措。
“别装了我都知道,社交软件开奖,你一个人中了12张演唱会门票!那可是国际女歌手Anthea!对了,你什么时候背着我认识了Elvis和Ryan这些大人物的,赶紧给我坦白从宽!”
我无心搭理他,使劲掐自己的大腿,差点疼哭了。
母亲站在一旁担忧地看着我:“你去哪儿了呀,妈妈找了你好久,怎么出门都不跟我说一声呢?”
“对不起妈妈,我去给你买礼物了。”我从口袋里掏出一串佛珠,紫檀木的,她最喜欢。
是我拿水晶球换的,不是某人趁我不备偷偷塞的。
她似乎忘记了什么,嚷嚷着回家给我做饭,就我们俩。
尘埃落定,我复活了。
日子照往常过,没有人知道我去过天堂。
只是偶尔午夜梦回,
会梦见一个被这个世界遗忘的人。
三周前的雪夜,
街边广告牌飞速下坠,
在我魄散魂飞一刻,
他向神明许了愿,换我回到人间。
——《我在天堂门口开分店》ⅢZero(归零)
(全文完)
个人原创丨济燃